自治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征求《宁夏回族自治区机关事务工作“十四五” 规划(征求意见稿)》意见建议的函
五市机关事务部门,自治区党委办公厅、人大常委会办公厅、政府办公厅、政协办公厅、网信办、发展改革委、财政厅、生态环境厅、住房城乡建设厅、交通运输厅、水利厅、应急厅:
为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按照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机关事务工作“十四五”规划和2035远景目标》提纲,根据自治区党委和政府统一安排部署,自治区机关事务管理局编制了《宁夏回族自治区机关事务工作“十四五”规划(征求意见稿)》。请你们提出宝贵意见,于2021年3月19日(星期五)前将相关意见建议加盖本单位公章后反馈自治区机关事务管理局保障管理处(传真:0951-6363016)。对于收到的意见建议,我们
附件:宁夏回族自治区机关事务工作“十四五”规划(征求意见稿)
自治区机关事务管理局
2021年3月9日
(此件公开发布。联系人:刘兰兰,联系电话:6363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