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再次征求《宁夏回族自治区
机关事务工作“十四五”规划(征求意见稿)》
意见建议的函
各市、县(区)机关事务部门,自治区党委办公厅、人大常委会办公厅、政府办公厅、政协办公厅、网信办、发展改革委、财政厅、生态环境厅、住房城乡建设厅、交通运输厅、水利厅、应急厅:
按照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机关事务工作“十四五”规划》,自治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对《宁夏回族自治区机关事务工作“十四五”规划(征求意见稿)》又进行了修改完善,现再次征求各地、各单位意见。请于2021年8月24日(星期二)前将意见建议加盖本单位公章后反馈自治区机关事务管理局保障管理处(传真:6363016)。
附件:宁夏回族自治区机关事务工作“十四五”规划(征求意见稿)
自治区机关事务管理局 2021年8月20日
(此件公开发布。联系人:刘兰兰,联系电话:6363021,183951415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