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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1-12-17

索引号 640000050/2021-00044 文号
所属机构 机关事务管理局 责任部门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有效性 有效
成文日期 2021-12-17 发布日期 2021-12-17

各市、县(区)机关事务管理部门、发展改革委(局),自治区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党委和政府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决策部署,深入推进“十四五”时期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

源工作高质量发展,根据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十四五”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工作规划》,结合宁夏实际情况,我们编制了《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十四五”规划》,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自治区机关事务管理局      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1年9月17日

(此件公开发布)

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十四五”规划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公共机构节能条例》和《“十四五”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工作规划》《宁夏回族自治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等文件精神,制定本规划,明确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工作目标任务,指引绿色低碳发展,促进生态文明建设,深入推进“十四五”时期公共机构能源资源节约和生态环境保护(以下统称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工作高质量发展。

一、开创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新局面

(一)发展现状。全区各级公共机构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的部署和要求,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坚持以生态文明建设为统领,以能源资源降耗增效为目标,积极发挥率先垂范作用,扎实开展公共机构节能工作,取得明显成效。圆满完成了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十三五”规划提出的“到2020年,能源消费总量控制在94万吨标准煤以内,用水总量控制在3750万立方米以内,单位建筑面积能耗下降9%、人均综合能耗下降10%,人均用水量下降14%”的目标和任务。

3.能源消费结构趋于优化。2020年,全区公共机构电力、煤炭、天然气、汽油、柴油及热力占能源消费总量的比重分别为8.94%、10.39%、6.93%、1.92%、0.23%和71.58%。其中,以秸秆为主的清洁供暖占比0.03%。相较于2015年,煤炭、汽油、柴油分别减少13.03、4.04和0.31个百分点;电力、天然气、热力分别增长2.37、1.51和13.48个百分点,能源消费结构不断优化。

4.政策法规不断完善。先后制定并完善了《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机构节能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机构节能工作考核办法》《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费统计实施方案》《宁夏回族自治区节水型公共机构评价标准》《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机构节能标准体系》《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机构能耗定额(试行)》等制度和标准,逐步形成了法规、制度、标准三位一体的全区公共机构节能工作格局。

6.示范作用积极发挥。积极推进全国节约型示范单位创建工作,截止2020年底,全区共148家公共机构建成全国节约型示范单位,12家公共机构遴选为能效领跑者,达到了“县县有示范”的目标,创建率居全国前列。大力推进节约型机关和节水型公共机构创建工作,成功创建节约型机关547家,自治区本级行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建成节水型公共机构的比例分别达88%和62%。推动五市启动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基本实现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并在220个公共机构开展试点。积极发挥了公共机构在全社会节能中的引领和示范作用。

7.基础能力不断强化。形成较为完备的技术推广、项目管理、计量统计、监督考核、宣传教育等管理制度体系。实行能源资源消费统计数据质量前端控制,并结合数据会审,形成完整的数据收集、审核、分析系统。依托自治区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费统计系统,实现区、市、县(区)三级能耗数据网络直报审核。将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工作纳入自治区效能目标管理考核体系,考核内容涵盖了节约型机关创建、节约能源资源目标完成情况等多个方面,重点监管全区170家公共机构重点用能单位,完成了500余万平方米公共机构计量器具配备。对公共机构节能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进行政策法规、能耗统计、垃圾分类、节能技术应用等系统培训,提高公共机构节能管理水平。

(二)面临形势。“十四五”时期,是我国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第一个五年。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确定了“十四五”时期加快推动绿色低碳发展,坚持节约优先,全面提高资源利用效率,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随着“扎实推进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被写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我区成为西部大开发中又一个新的经济增长点,公共机构节能工作面临难得的发展机遇和挑战。

1.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对公共机构能源消费结构绿色转型提出了新任务。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已纳入了国家生态文明建设整体布局。紧盯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如何加强能源消费管理,抑制公共机构不合理的能源消费需求,提高节能降碳效率,统筹推进碳排放和生产生活,全面促进公共机构能源消费结构绿色转型成为一项新任务。

2.先行区建设对公共机构节能示范作用积极发挥提出了新要求。努力把宁夏建设成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的先行区是我区新使命新担当。“十四五”时期,如何进一步积极发挥公共机构节能的示范作用,助力构建新发展格局,成为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的一项新要求。

3.数字化发展为公共机构节约能源管理体系建设提供了新思路。“十四五”时期,通过数字化发展,实现智慧节能,深化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信息化建设,加强重点用能单位数字化、智能化的能源管理,加强物联网、互联网技术应用,全面做好公共机构能源管理体系建设成为一项新思路。

(三)指导思想。“十四五”时期,将继续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准确把握进入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建设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对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提出的新任务新要求,以绿色低碳发展为目标,立足公共机构实际,完善体制机制,提升治理能力,强化创新驱动,推动绿色转型,扎实推进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工作高质量发展,广泛形成绿色生产生活方式,积极助力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实现,充分发挥公共机构的示范引领作用。

(四)基本原则。

1.统筹发展、重点推进。统筹谋划公共机构能源资源节约和生产生活各项工作,促进节约能源资源工作协调发展,抓好重点用能单位和重点用能场所节能降碳工作。

2.绿色转型、创新驱动。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促进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工作绿色低碳转型。利用管理和技术创新驱动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工作高效开展。

3.标准引领、源头控制。继续完善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的制度及标准建设。严格从源头控制能源资源消费的增长幅度。

4.市场推动、多方协同。加强市场化手段,推行合同能源管理、合同节水管理等市场化模式,形成政府引导、机构履责、企业支撑、全员参与的局面。

(五)主要目标。聚焦绿色低碳发展,实现绿色低碳转型行动推进有力,制度标准、目标管理、能力提升体系趋于完善,高效推进、监督考核、资金保障机制运行畅通,开创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工作绿色低碳发展新局面。实施公共机构能源和水资源消费总量与强度双控,到2025年,全区公共机构能源消费总量控制在90万吨标准煤以内,用水总量控制在4024万立方米以内,二氧化碳排放(以下简称碳排放)总量控制在248万吨以内;以2020年能源、水资源消费及碳排放为基数,2025年公共机构单位建筑面积能耗下降6%、人均综合能耗下降7%、人均用水量下降5%、单位建筑面积碳排放下降7%(主要指标见表1)。

表1“十四五”时期全区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主要指标

指标基期值(2020年)目标值(2025年)属性
总量


能源消费总量(万吨标准煤)84.76≤90预期性
用水总量(万立方米)3747≤4024预期性
碳排放总量(万吨)≤248预期性
强度


单位建筑面积能耗(千克标准煤/平方米)32.4830.53约束性
人均综合能耗(千克标准煤/人)428.69398.68约束性
人均用水量(立方米/人)18.9417.99约束性
单位建筑面积碳排放(千克二氧化碳/平方米)5年下降率为7%约束性

指标

基期值

目标值

属性

总量

能源消费总量(万吨标准煤)

84.76

≤90

预期性

用水总量(万立方米)

3747

≤4024

预期性

碳排放总量(万吨)

≤248

预期性

强度

单位建筑面积能耗(千克标准煤/平方米)

32.48

30.53

约束性

人均综合能耗(千克标准煤/人)

428.69

398.68

约束性

人均用水量(立方米/人)

18.94

17.99

约束性

单位建筑面积碳排放(千克二氧化碳/平方米)

5年下降率为7%

约束性

二、实施绿色低碳转型行动

(一)低碳引领行动。着力推动全区公共机构终端用能以电力替代煤、气、油等化石能源直接燃烧和利用,减少直接碳排放。逐步推动以电磁灶具替代燃气、液化石油气灶具,采用余热回收技术,减少食堂自身热能需求,推动有条件的公共机构建设全电厨房。对标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基于公共机构能源管理平台,构建公共机构碳排放核算统计分析系统,出台公共机构碳排放核算与管理标准,鼓励第三方专业机构参与评估,合理确定自治区、市、县(区)公共机构领域碳达峰目标。建立公共机构碳排放溯源体系,科学制定公共机构碳达峰行动方案,进而明确公共机构实现碳中和的节能管理目标和具体途径。开展公共机构绿色低碳试点,结合实际深化公共机构参与碳排放权交易试点。积极参与绿色低碳发展国际、国内交流,宣传我区公共机构特别是党政机关推进节能降碳的成效经验,积极与周边省市和沿海发达地区建立合作机制,吸收借鉴先进适用的低碳技术和管理模式。

(二)绿色化改造行动。推广集中供热,拓展多种清洁供暖方式,因地制宜推动我区公共机构集中供暖或清洁取暖全覆盖,推进燃煤锅炉节能环保综合改造、燃气锅炉低氮改造。开展绿色食堂建设,推广应用高效油烟净化等节能环保设备。推动实施中央空调改造,建设绿色高效制冷系统,运用智能管控、多能互补等技术实现能效提升。实施数据中心机房前期制冷系统绿色化改造,在专用场地、设备布局、制冷架构等方面优化升级,探索余热回收利用,大幅提升数据中心能效水平,保障新建机房设计pue值达到1.6以下。持续开展既有建筑围护结构、照明、电梯等综合型用能系统和设施设备节能改造,淘汰落后机电设备,重视设备和系统维护保养,提升能源利用效率,增强示范带动作用。推行绿色建造方式,大力发展绿色建筑,新建建筑节能标准执行率达到100%,推动公共机构既有建筑通过绿色化改造达到绿色建筑标准,开展公共机构绿色建筑星级评定,强化绿色建筑运行管理。积极培育条件适宜的超低能耗和近零能耗建筑。

(三)可再生能源替代行动。优化能源消费结构,控制煤炭等化石能源消费,逐步推进重点用能单位及城镇区域公共机构严格实施煤炭消费替代。加大太阳能、风能、生物质能、地热能等可再生能源和土壤源热泵、地表水源热泵、空气源热泵、污水源热泵及高效储能技术推广力度,大力推进太阳能光伏、光热项目建设,提高可再生能源消费比重。推动公共机构带头使用新能源汽车,新增及更新车辆中新能源汽车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0%。更新用于机要通信和相对固定路线的执法执勤、通勤等车辆时,原则上配备新能源汽车。提高新能源汽车专用停车位、充电基础设施数量,鼓励单位内部充电基础设施向社会开放。开展可再生能源应用项目的基础调研,逐步建立公共机构可再生能源应用信息数据库,为可再生能源利用打牢基础。

(四)深度节水行动。推动全区公共机构开展用水普查、用水效率提升行动。着力开展公共机构水平衡测试体系建设,开展供水管网、绿化灌溉系统节水诊断,减少公共机构供水管网漏失率;完善用水计量器具配备,全部实现用水分户分级计量,新建建筑节水器具使用率达到100%;适当减少常规水资源使用,应用流量限制器、流量调节器等流量控制技术减少公共机构不必要用水需求;加强非常规水资源利用,对公共机构公共盥洗间、卫生间应用单楼小型灰水回收利用系统,对办公楼直饮水机尾水进行回收,基于“渗、滞、蓄、用”目标开展雨水收集措施,全面深入推进公共机构节水。完善节水管理制度,强化用水定额制度,加强用水计划管理,健全用水总量、水耗标准等约束指标体系。加快推进学校、医院、行政中心等重点用水单位在线监测和控制系统建设。继续推动节水型公共机构创建,至2023年和2025年底覆盖率分别达到80%、85%。

(五)生活垃圾分类行动。加强生活垃圾源头减量,推广减量化措施,鼓励建设废旧物品回收设施,推动废旧电器电子产品、办公家具等循环再利用。落实国家塑料污染治理有关要求,至2025年底,全区公共机构停止使用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制品。建立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平台,出台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管理规范,建立健全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考核评估机制并作为自治区党委政府效能目标考核工作的重要依据。鼓励引入第三方评估机构或其他市场资源开展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效果评估等工作。创新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方式,运用“互联网 生活垃圾回收”等模式,实施生活垃圾分类回收线上平台与线下实体融合措施。广泛开展志愿服务行动,引导干部职工养成生活垃圾分类习惯,带头在家庭、社区开展生活垃圾分类。遴选建成6个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点,有效带动全区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深入开展。

(六)反食品浪费行动。常态化开展“光盘行动”等反食品浪费活动。进一步加强公务接待、会议、培训等公务活动用餐管理,制定完善公务活动用餐规范、公务活动用餐服务标准。加强食品在采购、储存、加工等环节减损管理,建立健全公共机构食堂用餐管理制度和服务标准。实施公共机构反食品浪费工作成效评估和通报制度,将反食品浪费纳入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考核和节约型机关、绿色食堂创建等活动内容。完善餐饮浪费监管机制,加大督查考核力度。对学校、医院及行政机关等用餐人数较多的机构加强监管。推动餐厨垃圾资源化利用,鼓励有条件的公共机构使用餐厨垃圾就地资源化处理设备。

(七)绿色低碳用能行动。规范集约使用办公用房和土地,合理利用地上、地下土地空间资源,统筹调剂余缺,避免闲置浪费。提倡充分利用自然采光,实现高效照明光源使用率达100%。严格执行“夏季不低于26摄氏度,冬季不高于20摄氏度”的室内空调温度控制标准。鼓励建立电子产品、车辆、家具等资产共享机制,推广公物仓经验,鼓励建立资产调剂平台,提高资产周转率和利用率。积极推进单位内部区域绿化工作,按照节水节地节材原则,采用节约型绿化技术,倡导栽植适合当地土壤和气候条件的植物,采取多种方式提高单位庭院绿化率。营造绿色办公环境,适量乘用电梯、召开视频会议、推行无纸化办公、减少使用一次性用品。加大力度实施绿色采购,积极带头采购节能环保绿色产品。开展绿色出行行动,倡导“135”绿色出行方式。推动有条件的地区积极引入特色公交、共享单车等服务,保障公务绿色出行。

(八)示范创建行动。不断深化开展节约型机关创建行动,建立健全节约型机关常态化、长效化机制,推动自治区本级党政机关2023年6月底前全部建成节约型机关,力争80%以上的县级及以上机关2025年底前达到创建要求。实施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创建和能效、水效领跑者遴选工作,充分发挥我区“县县有示范”重要成果,打造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重点用能单位、能耗定额、新型统计模式、能耗监测、绿色化改造、可再生能源等特色示范高地及名片,带动全区公共机构持续深入落实绿色发展理念和生态文明建设要求。加大绿色低碳新技术、新产品推广示范力度,持续开展公共机构先进适用技术遴选和能源资源节约示范案例推介。持续增加示范创建工作在党政机关对各地区能效目标考核中的比重,以示范创建工作为载体,带动全区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工作整体稳步向前推进。

(九)重点用能单位增效行动。强化重点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基础能力建设,2025年底前,纳入重点用能单位的党政机关必须全部配备三级计量器具。加强能源统计数据的管理和使用。以能耗定额为标准,针对公共机构重点用能单位开展节能诊断。至2023年和2025年底,全区公共机构重点用能单位节能诊断服务工作分别达到31和50家(任务分解见表2)。

表2“十四五”时期全区公共机构重点用能单位节能诊断任务分解表    单位:个

年份全区区本级银川市石嘴山市吴忠市固原市中卫市
2023年31655555
2025年50998888

年份

全区

区本级

银川市

石嘴山市

吴忠市

固原市

中卫市

31

50

制定重点用能单位管理办法和高效运营维护管理制度。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重点用能单位的监督执法、约谈提醒、督促考核。全面深入推动公共机构重点用能单位节约型示范单位创建和能效领跑者遴选,力争2025年底,公共机构重点用能单位创建全国节约型示范单位比例达到60%以上。

(十)数字赋能行动。加强公共机构名录库建设。夯实计量统计基础,加强计量器具配备,严格实行能源资源分户、分类、分项计量,重点用能系统和部位分项计量器具配备率达到100%。打造数据联通共享平台,创新能源资源消费数据统计模式,加强物联网、人工智能、区块链等信息技术应用,深度挖掘公共机构能源资源统计数据,分析各地区、各类型、各层级公共机构用能和碳排放特征及水平,测算各环节、各部位、各设备节能降碳潜力,形成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数据统计分析及应用指南等标准,固化我区公共机构节能工作成果。加快推进基于“互联网 ”的公共机构能耗监管平台建设。将5g、云计算等新技术应用到智慧节能的全过程,打造宁夏公共机构节能综合业务云平台。

三、强化节能管理支撑体系建设

(一)制度标准体系。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机关事务标准化工作“十四五”规划》等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建立健全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制度。持续跟踪并充分借鉴我国现有公共机构节能标准,着力优化适用于我区的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标准体系,健全机关事务标准体系,保证公共机构开展节能工作有法可循、有据可依。重点开展公共机构能耗定额标准实施指南、反食品浪费、重点用能单位节能运行管理规范、生活垃圾分类管理规范及监督考核等标准制定工作。探索制定公共机构碳排放核算与管理、数据统计分析及应用、公共机构能源资源管理平台管理规范、新能源及节水技术应用指南等地方标准。强化标准实施与应用,开展达标对标行动,依托公共机构节能专家团队开展标准实施指导与评价,提高标准的规范和约束效能。构建公共机构节能制度与标准实施案例库,促进标准化与信息化融合发展,利用信息化手段促进标准落地实施。推进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管理信息系统规划、建设、运行等流程标准化,实现数据互通共享。搭建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标准化专家库,探索建设公共机构节能标准化实训基地。推动建立覆盖检索、统计、共享、公开等功能的节能标准信息平台。

(二)目标管理体系。深化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费总量和强度双控制度,推行双控与定额相结合的节能目标管理方式,各地区各级行政区域实行双控管理,各级公共机构节能管理部门对所管理的公共机构实行能耗定额管理。充分协调发展改革、财政、审计等部门,探索推进基于能耗定额的公共机构用能预算管理模式,制定能源消耗支出标准,逐步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建立实施以碳强度控制为主、碳排放总量控制为辅的制度,指引公共机构开展碳达峰、碳中和工作。

(三)能力提升体系。充分调动高校、科研机构、科技社团和企业等各方力量,实施产学研融通创新工程。加强关键技术攻关和课题研究,推动公共机构绿色低碳技术和管理模式创新,加速推进研究成果转化应用。探索“互联网 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工作”模式,加大互联网技术在计量监测、统计分析、宣传培训等方面的应用。加强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宣传,突出宣传重点、创新宣传方式,鼓励“云”上宣传,大力宣传有关法规、标准、知识,广泛开展公共机构全国节能宣传周、全国低碳日、世界环境日、世界粮食日等主题宣传活动,突出节约价值导向,传递绿色低碳发展理念,培育绿色文化氛围。进一步壮大高素质、专业化公共机构节能管理人才队伍,积极开展重点业务培训,扩大远程培训规模,做到分级分类,增强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四、完善规划实施保障机制

(一)高效推进机制。加强组织保障,构建机关事务管理部门牵头、有关部门共同参与的高效推进机制,形成分工明确、运行顺畅、执行有力的管理格局。行业主管部门细化抓好领域工作落实。各市县、各部门建立符合本级、本领域特点的公共机构节能管理体系,抓好规划实施、任务落实、资金保障、监督检查等工作。加强节能工作队伍建设和管理,确保认识到位、责任到位、措施到位。夯实公共机构主体责任,发挥节能服务公司、物业服务企业等社会力量作用,引导干部职工积极参与,促进能源资源节约共治共享。推进公共机构节能、节水、生活垃圾分类等工作与城乡环境卫生整治以及低碳、节水型城市建设等有机融合。

(二)监督考核机制。强化对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工作的监察,严格落实目标责任制,建立健全激励约束机制,开展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考核,强化结果应用,落实奖惩措施。持续推动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工作纳入自治区党委和政府对各市、县(区)效能目标考核,以及文明单位创建等活动指标体系,促进能源资源节约目标落实。

(三)资金保障机制。加大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领域财政性资金投入规模。将公共机构节能管理工作经费和绿色化改造所需费用纳入同级财政预算,逐步建立公共机构节能专项资金。拓宽投、融资渠道,支持推广合同能源管理、合同节水管理等市场化机制,吸引社会资金投入到公共机构节能领域。完善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合理配置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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